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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4-07-18 17:09:18
南京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

南京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11月15日起到报名所在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同时领取合格证书(以往年度尚未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请及时领取)。请考生做好自身疫情防护,并遵守当地财政部门的防疫要求。

一、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二、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京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7日

《南京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合格证书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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