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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呼和浩特回民区第四幼儿园招生报名简章(附电话)

时间:2024-07-18 16:54:30
2023呼和浩特回民区第四幼儿园招生报名简章(附电话)

2023呼和浩特回民区第四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依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经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二、园所情况

回民区第四幼儿园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闹中取静的市级示范幼儿园,园区占地面积5005.02平方米,人均活动面积约50平方米,四幼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给喧嚣的城市增添了一抹静谧。春种,夏耕,秋收,冬蓄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倾听自然,表达万物,探究游戏,品味生活”的办园特色融入到了幼儿每一天的生活、游戏、运动和学习中。孩子们在“树下小桥流水,门前一树桃花”的环境中品味生活,塑造个性;在原创原生的环境中感受自然,快乐游戏、探究学习。真正做到了环境与教育融合对话,游戏与学习互补成趣。

三、招生原则

按照“自主选择、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阳光招生。

四、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前(包含1日、31日出生)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可正常参加幼儿园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范围

1.呼市市四区户籍。

2.回民区户籍适龄儿童优先录取。

3.报名人数未超出当年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超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六、招生名额

根据回民区教育局文件要求,我园计划招生名额如下:

小班共招收:25人

七、园所地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光明路西机务段南100米。

八、招生工作程序及时间

(一)公布招生公告:5月30日—6月5日于幼儿园门口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招生公告。

(二)网上信息采集:6月6日—6月13日。凡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由法定监护人登录呼和浩特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填报志愿。只可填报一所公办园。

(三)网上信息初审:6月14日—6月15日。

(四)打印“信息采集表”:6月16日。

(五)现场资料审核:6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所需资料:

1.幼儿与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户主页、幼儿页)。

2.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回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幼儿网上报名信息采集表纸质版。

4.预防接种记录本(疫苗接种本)。

注:网报成功的家长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带幼儿本人到幼儿园,由招生工作小组对幼儿就读资料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逾期不予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六)电脑随机录取:等于或小于招生计划数且资格审核合格后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数且资格审核合格的幼儿将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电脑派位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

电脑派位现场全程摄像,纪检人员、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签约网络公司技术人员和家长代表全程参与。现场参加电脑派位的5—8位家长代表将通过随机抽签决定,抽签之后幼儿园会联系参与家长。

注:作为家长代表仅参与招生电脑派位的过程,并不影响派位的结果。

随机派位结束后现场公布录取结果,当天在报名系统网站、回民区教育公众号、各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并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公示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未按幼儿园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七)电脑随机派位未录取的幼儿,派位结果公布后可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园和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登记入托。

(八)双(多)胞胎采取捆绑式报名,只采集其中一名幼儿的信息,如果录取,其双(多)胞胎也一同录取。

九、其他事项

1.招生咨询电话:

赵老师15148094667

2.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回民区第四幼儿园。

注:其他事宜按照录取通知书内容要求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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