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
2.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3.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
4.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流程
在县内及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出院即报。参合患者出院时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和村委会出具本人住院证明信)、诊断证明、住院费用项目清单,及机打出院结算票据等材料到该院合作医疗报销窗口直接报销,报销费用清单及住院补偿登记表必须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报销部分以现金形式直接返还患者
办理地址
邯郸市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人民路252号邯郸市社会保障中心
电话:3016224
峰峰矿区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军民路甲1号
电话:5069611
邯郸县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邯郸市雪驰路51号
电话:8012553
成安县社会保障中心
地址:成安县城迎宾南大街2号
电话:7256028-8003